各系、部门,单位:
为切实保障学院新综合楼如期高质量启用,推进资产管理“账实相符、流向清晰、交接有序、安全可控”,根据《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新综合楼整体搬迁工作部署,现就资产搬迁、信息更新、房屋腾退及交接协同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门牌标识,规范信息上报
新综合楼当前门牌号系后勤管理处为前期工程验收与基础交接所设,不作为最终使用编号。各系、部门及单位须结合实际使用功能、人员分布及教学科研需求,重新梳理并确认所属办公、实验、教研等场所的具体楼层及拟用门牌号(例如:3层东区305室),确保命名科学、指向明确、便于管理。请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班前,按要求填写《新综合楼使用房间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资产管理处徐才婷处)。
二、同步更新资产信息,确保账实一致
凡涉及搬迁至新综合楼的在用资产(含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及软件等无形资产),各使用单位须于搬迁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存放地点”“使用责任人”“使用状态”等关键字段的动态更新。严禁“人走账留、先搬后录、信息滞后”,确保资产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核查。
三、合理使用资产,杜绝资产流失
本次搬迁是开展资产盘查与结构优化的重要契机。请各单位对名下所有闲置超6个月、技术淘汰、长期封存或已达到报废年限但尚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于7月12日前明确待搬迁闲置及待报废资产清单(含资产名称、编号、原存放地、现状说明等),清单上实物一并迁移至新综合楼或指定暂存区(具体位置另行通知)。未经批准擅自处置、遗弃或造成资产失管失联者,将依规追究管理责任。
四、如实填报腾退信息,夯实房屋管理底数
请各单位同步梳理即将腾退的原办公、实验、库房等房屋空间(含附属设施、水电接口、安防设备等),逐间填写《原使用房屋及资产存放点腾退统计表》(附件2),重点注明:腾退房屋门牌号、原使用部门及单位、原使用用途、是否已完成清点或交接、是否存在留置物品或安全隐患、是否需后勤部门配合断水断电或封门处理等。该表须于7月3日下班前与附件1同步报送(纸质盖章+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新综合楼启用是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其资产管理的规范性与协同性直接关系到后续运行效能与师生体验。请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组织、压实责任、闭环落实,共同保障搬迁工作平稳、高效、零差错推进。
2.本次搬迁工作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责任制;资产管理处将于6月30日起开展现场抽查与系统数据比对,结果纳入年度资产绩效考核;各系、部门及单位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应及时与资产管理处沟通,以便建立专项工作对接机制。
联系人:张晓娜、徐才婷
联系电话:2600083、2600159
办公地址:办公楼217
附件:
1.《新综合楼使用房间信息登记表》
2.《原使用房屋及资产存放点腾退统计表》
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29日